一、机构人员

  主任:马 飞

成员:杨雪梅、程华、任刚练、杨军、李战虎、张辉、李长涛、王晓晗、赵花丽


二、主要职能

   1、教学工作委员会是院学术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在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人才培养和教学相关事项的咨询、审议、审定工作。

2、教学工作委员会应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与改革动态,全面了解学院的教学工作状况,针对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学院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全院教学工作,确保工作水平和质量。

3、教学工作委员会遵循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

4、教学工作委员会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1)审议学院中长期教学发展规划;

2)研究、论证和审议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3)研究、审议有关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管理的重要制度;

4)研究、审议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及实践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5)指导开展教学改革,包括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及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

6)裁定有关教学责任事故、教学工作考核及教学评优、评估中的争议;

5、依据学术委员会授权,对以下事项进行评定:

1)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评定和推荐;

2)各级各类教学类竞赛评定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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