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数学学院 作者:数学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4-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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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至7日放假及补休,共3天;4月8日(星期

二)起正常上课上班。

二、放假安排

1.节假日期间,各院(系)、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遇有突发重大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2.各院(系)、各单位于4月4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节假日值班表分别报送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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