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学学院 作者:数学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3-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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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师2013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彬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毛龙灿同志和李宗领同志担任,主要成员有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毛龙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教职工信息采集的日常工作。

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小组,并指定专人担任本单位信息采集工作联络人。

二、工作流程

本次教职工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为:

个人录入、导出-单位汇总、打印-学校补充录入-学校初审、打印-个人签字确认-学校审核、上报

四、时间安排

1.1018日下午10:30,召开学校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联络人培训会议。

2.1018-1026日,教职工个人录入、打印、单位审核、汇总和学校补录阶段。

3.1021-1031日,学校审核、打印阶段。

4.1025-1031日,教职工签字确认阶段。

5.112日,学校再次审核、上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1018日下午18:00前,将本单位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小组名单以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2.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国家和教育部对此项工作极为重视。各单位要及早部署安排此项工作,对于单位人数较多,居住及办公地点分散的,应在本单位指定专人专机负责协助完成本单位教职工信息的个人录入部分,严格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学校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3.各单位务必按照审核时间安排,及时审核、修改、反馈本单位教职工信息。

4.此项工作涉及教职工个人信息,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教职工信息要严格保密,如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泄露责任人和工作小组负责人承担责任。

5.为便于工作交流,及时解答教职工在采集工作中的各项问题,特公布咸阳师院信息采集答疑群号258287126(加群时实名认证)。

附件:1.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审核时间安排

http://www.xysfxy.cn/wcm.files/upload/CMSxysfxy/201310/201310180923039.doc

2.二级单位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组名单

http://www.xysfxy.cn/wcm.files/upload/CMSxysfxy/201310/201310180923053.doc

人事处

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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