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
来源:数学学院 作者:数学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11-27 21:32:07
字号: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5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通知》要求,结合数信学院学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

数信学院2015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省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6、在校期间,本科毕业生原则上要求连续三年获“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专科毕业生原则上要求连续两年获“优秀学生” 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级别

班级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校 级

2011级本科

4

1

2012级专科

1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成立评选小组:

长:薛怀玉

副组长:潘凌杰

员:王文民楠及各毕业班班主任

2、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个人申请报名,并附200300字的单行材料,报送1#317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递交截止时间:2015413日下午600

317日下午毕业班辅导员审核材料,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拟定名单。18日—20日公示三天。

421-24日确定的“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填写审批表,并将结果上报学校。

5、整个评选过程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评选。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5410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处    陕ICP备05001587号 -1    建议使用 IE6.0 800X600 以上分辨率浏览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722525

访问统计:您是第 位访问者